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,應符合以下條件: (1)具有本市市區戶籍,年滿16周歲(全日制在校學生除外); (2)非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工作人員; (3)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(含農民工“低標準繳費低標準享受”基本養老保險、征地農轉非人員“低標準繳費低標準享受”基本養老保險、農村居民養老保險)、城鎮老年居民生活保障。